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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“食客”何处去羊城有个“话剧墟”

1998-09-17 来源:光明日报 于万东 我有话说

广东不光生猛海鲜“招招鲜”,还是个常有新鲜事儿发生的地方,文化建设方面近年来新闻也层出不穷。

今年5月17日,由广东省、广州市剧协、广州市青年文化宫、广东省话剧研究会等主办的“羊城话剧墟”正式开墟(墟为集市之意)。此举旨在宣传话剧艺术,把话剧推向市场和培养话剧观众。开墟当日,广东话剧院、佛山市话剧团等5个专业、业余团体前来“趁墟”(赶集),节目赢得了行内人士和观众的好评。而“话剧墟”在广州青年文化宫的设置更为人所称道。从9月13日起,这里每逢周末或周日即为话剧墟墟日,不论专业与业余,正剧、喜剧与悲剧,不论小戏与小品,均可前来“摆摊亮相”,“卖什么唱什么”,尚不用交纳场租。观众可以买票看节目,没钱也可以索要赠票入场。话剧墟共18个墟日,已有穗、港、澳、禅四地的19个话剧团体踊跃入市,各个话剧“菜篮子”中共装有近60个大小“菜肴”,以飨社会各界的文化“食客”们。虽然话剧市场并不兴旺,但此举显示出主办者积极的努力和推销的良好效果。

文艺作品成为产品乃至商品,是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普遍共识,但如何让文艺作品真正及时地转化为参与市场流通的商品,充分实现其使用价值与价值,并推动文艺创作演出的繁荣和提高?这是个需要以实践来最终解决的大课题。近年来,一些地方文化主管部门有的组织举办大型订戏会、题材发布会或题材招标会;有的采取临时聘任制或租借制“借鸡下蛋”,对人、财、物进行优化组合,合理配置资源;有的则像足球界实行转会制那样,试行艺术人才转让制,有的甚至使演员也进入演出交易市场……如湛江市戏剧演出十分火爆,有一个专门的演出交易市场,其中节目和演员均可以以商品形式进行洽谈,又如珠海市音乐剧新作《四毛英雄传》、惠州的话剧《警钟》均是延请其他省市知名剧团的编、导、演力量,参与创作演出阵容,既提高了节目质量,又加强了队伍的声势,而且,在获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,也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。

以上种种文化新鲜事,在观念、包装、操作方式等方面均切切实实地呈现出商品经济的特点,体现出一种文化的大市场意识和策略。表现在观念上,即是把一部分本地与外地的人、财、物等文化资源视为“活”的资源,视为商品及商品生产的基础,并经过提高、深加工、盘活资产,通过文化主管部门的大盘运作,提高文化产品的质量、品牌和效益;表现在包装上,则以“文化赶集”、“文化经济人”、“文化广场”等新名词予以宣传,并通过多种多样的现代广告形式等制造声势;在操作方式上,以文化硬件建设为依托,以政府办及社会办形式繁荣和管理文化市场,以现代传媒作为宣传辅助,以质量效益、适销对路为准则引导市场取向和受众取向。

文化市场犹如大海,而文化产品、产业则像大海中的鱼,“海阔凭鱼跃,天高任鸟飞”。如果鱼儿只是在方寸之地打转,大海对于它也只能算是个小鱼塘,而如果能驰骋于万里碧波,就能够打开一个新的广阔天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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